崔与之

崔与之(1158~1239)南宋名臣。字正子,一字正之,号菊坡,谥清献,原籍宁都白鹿营 (今江西省宁都县黄石镇营底村),幼年随父移居广东增城,故《宋史》载其广州人,《中国人名大辞典》载其增城(中新坑背崔屋村)人。绍熙四年(1193)进士。授浔州司法参军,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,特授广西提点刑狱。嘉定中,权发遣扬州事、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,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。端平元年(1234),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。二年,除参知政事。三年,拜右承相兼枢密使。嘉熙三年以观文殿大学士奉祠。著有《崔清献公集》。 崔与之的诗文(47篇) 崔与之的名句(2条)

人物生平

  先世是河南卞京(今开封)人氏,其曾祖因乱南迁,后人先后居于江西宁都、广东河源,至其父始定居广东增城。崔与之出生于清贫之家,后得友人的资助才得以进入最高学府太学就读,并于南宋绍熙四年(1193)考中进士。其后历任地方的司法官员、知县、户部员外郎。由于任内政声甚佳 ,他于嘉定七年(1214)被朝廷破格提升为直宝谟阁,代理扬州军政,以全权筹划抗击金国军队南侵的地方防务。他依据当地人爱马、善骑射的特长,以军事训练的方式组建“万马社”广招民众加入,从而形成颇具声势的“民间骑兵”;并与各乡抗金的民兵加强联系以与军队联手抗金。在他的主持下,军民一心共同对敌,令致金兵不敢入侵扬州。

  期间,浙东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,无数饥民流入淮东一带而被阻于各城门外,崔却下令打开扬州城门迎入难民安置,从而救活流民万余人。嘉定十三年(1220)金兵入侵四川,崔与之被调任成都府本路安抚使组织抗金,后又升任为四川制置使。

  他广用蜀中的贤能采纳良策,并重用归降的金国将领鼓励其反戈一击。他在四川五年间,成功地保卫了一方的平安,不仅赢得军民的赞誉,而且也颇受金国的将士所敬畏。他曾因病离任,而继任者一改其施行的方略乱以他法,导致金兵乘虚侵入川境,崔扶病复职视事,金兵闻讯慑于其声望而自行撤军。

  端平二年(1235),被任为广东经略安抚使。其时,广东发生兵变,叛军围困广州攻城,崔与之上城墙安抚乱兵,由于他德齿具尊,哗变的军士服其恩威而纷纷下跪弃械,兵变其后即告平定。嘉熙元年(1237)二月,被任为右丞相,但因其一再坚辞而未到任。翌年五月退休。

  他从政数十年,官至显贵而不养妓,不增置秋产,不受各方馈赠,以“无以财货杀子孙,无以政事杀民,无以学术杀天下后世”的名句自警,从而成为宋朝的一代名臣。  

  崔与之开岭南宋词之始。他的词章造诣颇高,被认为是“开岭南宋词之始”,所治儒学的“菊坡学派”亦被认定是岭南历史上的第一个学术流派。有诗文集。词存二首。嘉熙三年(1239)十一月十一日因病逝世。 諡清献。